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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苏华:呼吁厂商能为消费者普及汽车知识
2013年03月19日 14:22 来源: 中国工业报 编辑:
[导读]蒋苏华告诉记者,由于对汽车知识的缺乏,往往造成了一些汽车车主“没必要”的维权行为。对此,他呼吁,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应该在汽车的使用、保养上加强对车主的教育、培训,让消费者真正了解产品、熟悉产品。这既是厂商的责任,也是减少潜在消费纠纷的一种方法。

       近日,记者就目前我国汽车消费者维权的一系列问题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产品质量法律部主任蒋苏华。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消费额的增长,与汽车相关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其中一些法律意识较强的消费者正在尝试维权。

       然而,蒋苏华告诉记者,由于对汽车知识的缺乏,往往造成了一些汽车车主“没必要”的维权行为。对此,他呼吁,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应该在汽车的使用、保养上加强对车主的教育、培训,让消费者真正了解产品、熟悉产品。这既是厂商的责任,也是减少潜在消费纠纷的一种方法。

       中国工业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消费者维权的现状如何?有哪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蒋苏华:以我看到的情况为例,个人认为主要有如下两方面差别:一方面,我国消费者在汽车知识的掌握和接受培训方面仍有不足。发达国家的汽车历史、文化比我们悠久得多,很多车主很清楚如何正确驾驶、保养车辆,而国内的车主这方面知识还很欠缺,车企(或经销商)对车主的培训工作有待提高。当车辆出现问题时,车主常常认为是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需要维权,而实际上可能是自己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

       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维权法律、方法与环境也有不同。我国没有集团诉讼制度,法院也有“熄诉”的指导思想,所以对于很多小额的普遍性纠纷难以解决。单个消费者往往无力去法院起诉,或者认为这样做不划算;而整体消费者的集团诉讼,法院又不支持,这就会让此类普遍性的小额纠纷以调解的方法解决,其他的维权或救济途径则很少。

       中国工业报:根据您多年的工作经验,您认为汽车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蒋苏华:有两个方面需要车主注意。

       首先,是证据保全。维权之前一定要提前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有备无患。每一次维修都应当索要所有相关单据,打官司也是需要用证据说话的。等纠纷发生后,再去收集证据,难度就大了很多,有些证据可能再也无法收集到。

       其次,是依法理性维权。很多时候的维权实际是没有必要的,原因在于某些车主不够熟悉法律法规,维权的要求过高,甚至有些车主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维权行为。这类情况下,建议车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理性,根据现有证据、相关法律权衡自己的要求是否具有事实依据与法律根据,以免将损失进一步扩大。

       中国工业报:即将在今年10月1日实施的家用汽车三包政策在您看来会在哪些方面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蒋苏华:汽车三包政策实际是细化了很多以前法律上不具体的内容,让消费者退、换车的权益更容易落实。如累计因质量问题维修超过35日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车辆等。

       但我觉得三包政策的最大作用在于:这次汽车三包政策的修订、媒体报道的过程其实就是一次对车主法律意识培训、提升的过程,现在恐怕没有几个车主不知道有三包政策了。可能车主并不详尽掌握三包的具体条款,但一定知道索要维修单据、索要发票等以进行证据保留,这也为可能的维权留下了证据。

       中国工业报:您认为在消费者权益,尤其是汽车消费者权益方面,我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汽车制造商、汽车经销商还应该从哪些方面做出努力?

       蒋苏华:主管部门确定好具体市场规则后,就应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主动、积极地查处、打击违法行为,尤其是一些小额性的普遍性问题。

       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使用、保养上加强对车主的教育、培训,让消费者真正了解产品、熟悉产品,这既是厂商的责任,也是减少潜在消费纠纷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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